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图片
博文学习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图片,提供全面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图片信息,希望对您有用!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图片篇一: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号楼室
威海市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住宅小区:
开发单位:
说 明
一、本保证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建房[1998]第102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制定。
二、本质量保证书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提供给用户,一份开发企业存档。
三、关于商品住宅保修期何时开始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单位对开发企业约定的最低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规定了开发企业对用户约定的最低保修期,自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有关住宅质量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
(一)施工单位(承包方)与开发企业(发包方)约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2.《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八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十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约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房[1998]第102号)第五条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五、关于如何确定商品住宅的质量保修期限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施
工单位向开发企业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确定商品住宅的质量保修期,即要在施工单位与开发企业约定的保修存续期和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中取大值来确定开发企业对用户的最低保修期。例如,如何确定开发企业对用户卫生间地面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施工单位与开发企业对卫生间地面约定的保修期是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开发商向用户约定的最低保修期为1年。若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即交付住户使用,则施工单位与开发企业约定的保修存续期还有5年,就应在5年和1年中取大值,即开发企业向用户约定的保修期不应低于5年。若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合格5年后交付住户使用,则施工单位与开发企业之间已没有保修存续期,就应执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最低保修期限,即开发企业向用户约定的保修期不应低于1年。
六、关于住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和“交付用户使用之日”
(一)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2.所在楼栋经建设单位(开发企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形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了现场监督。
3.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一个楼栋即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交付用户使用之日
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
七、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尊敬的业主(用户):
我公司对所开发的小区号楼 室作出以下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承诺:
一、本商品房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件一)。
二、本商品房所在楼栋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年月 日竣工验收合格(《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见附件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了现场监督。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公司向用户承诺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商品房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2、围护结构保温工程,为 年,至年 月 日;
3、屋面防水,为 年,至年 月 日;
4、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至年 月 日;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年,至年 月 日;
7、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年,至年 月 日;
8、卫生洁具,为 年,至年 月 日;
9、灯具、电器开关 个月,至年 月 日;
10、管道堵塞 个月,至年 月 日。
保修期限自本商品房交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我公司与用户自行约定,详见附件三。
四、因不可抗力、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臵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保修期限过后的维修按照有关规定遵循如下原则:用户室内部分由用户自行维修或有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公用或共用部分的维修,由物业服务企业完成。
六、保修程序
1、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缺陷问题,用户向我公司书面或电话报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我公司在接到用户维修联系后,将于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与用户联系,并在3日内到达现场查看。在接到水电紧急报修通知后,维修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急修服务。对危及安全和影响使用的紧急情况,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处理,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立即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属于保修范围且在保修期限的,我公司5日内提出保修方案,经用户同意后在15日内予以保修;不属于保修范围或超过保修期限的,向用户说明情况,维修工作参见第五条。
4、完成维修工作的期限根据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我公司与用户商定,无特殊情况,保修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保修完成后,签署《房屋质量维修记录》(式样附后)。
5、经符合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鉴定,属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不合格的,我公司允许用户退还或调换商品房,并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6、对用户提交的维修事项因我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的直接损失,我公司将进行协调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有关房屋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我公司将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图片篇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 商品房,作如下质量保证:
(一)该商品房设计、施工均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及规范。
(二)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该商品房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2、屋面防水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地面、厨房、墙面管道渗漏为 5 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5、门窗翘裂、五金损坏年。 6、管道堵塞个月。
7、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8、卫生洁具
9、灯具、电器开关个月。
(四)商品房的保修期自购销双方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
YJZ—2000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章)
云南省建设厅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 所:联系电话: 装修工程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住所: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基础工程施工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住所:联系电话: 主体工程施工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勘察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 质 等 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图片篇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共6篇)
篇一: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新建商品住宅 质量保证书
和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
-1-
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基础、结构主体和设备的白蚁预防包治,为本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
上述第3-8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3-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
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5-
新建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
和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8年
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尊敬的住户:
5、阳台不得随意搭建,不得集中或超负荷堆放物品。
-7-
住宅建筑平面示意图 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 10、其他需注意事项(见附件) 开发公司(公章):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骑缝章加盖处)
住宅建筑平面示意图
-9-
(粘贴线)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
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
篇二:最新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防城港市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
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
篇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 商品房,作如下质量保证: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5、门窗翘裂、五金损坏年。
7、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8、卫生洁具
yjz—2000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章)
云南省建设厅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 所:联系电话: 装修工程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住所: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基础工程施工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住所:联系电话: 主体工程施工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勘察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资 质 等 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住所: 联系电话: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篇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绍兴市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绍兴 市路 /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 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绍兴市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尊敬的住房:
2、 住宅室内地面、承重墙面、顶棚可进行表面装修,但室内地面不得凿除原砼保护面
4、 严禁拆除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管、煤气管道、管道井、房屋 防水隔热屋等,进户门和外窗位置不得随意改动。
6、 空调安装位置应统一,使用空调不得破坏建筑外立面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2、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
开发公司: 设计单位: 公司地址: 施工单位: 联系人: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篇五: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商 品 房 质 量
保 证 书
宣城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持 证 说 明
二、质量保证服务内容: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
3、土建工程为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卫生洁具年;
5、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及灯具、电气开关年; 6、管道堵塞个月;
三、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超过保修期后,进行维修服务的,维修费由购房者承担。
承诺
您购买我公司开发兴建的 小区 栋 室商品住宅楼,我们不仅做好“质量保证服务”,而且对该房承担最终质量责任。
维 修 记 录
购房人:房屋地址:合同号: 电话:
注:维修记录可附纸
篇六: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
开发公司(章)辽宁正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立君(签章)
二、该住宅工程由市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
三。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
监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