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0救护车出诊的规章制度
关于120救护车出诊的规章制度篇一: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
“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 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 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关于120救护车出诊的规章制度篇二:120出诊工作流程
120出诊工作流程
一、120出诊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要有随时出诊的思想准备,120调度室负责120呼救电话和出诊调度
二、受理急救电话
调度人员了解病还必须、事发地址,按需要迅速调 派急救资源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三、救护人员快速出动
急救人员根据指令和病情,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医疗设备快速出车。同时应与120调度室保持联系,根据病情通知各医院做好准备。
四、指定地点与接车人会合
救护车到接车地点后,驾驶员要注意寻找接车人,由接车人引领救护车赶往现场。
五、到达现场、展开急救
急救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器材尽快到病人身边,根据病情、病种实施现场急救。
六、安全搬运
根据病情、采取正确的搬运方式和体位,安全搬运病人。
七、确定转送医院
根据病情以就近、救急、就能力,尊重病人意愿为原则确
定转送医院。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转送病人要服从现场指挥,特殊情况,需要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
八、途中临护
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应对病人的生命 体征进行严密临护,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途中生命安全。
九、抵达医院
抵达医院后,将病人送入急诊科,与接诊医帅认真交接病情与处置。
十、返回
返站后,整理病历,进行登记,检查器材、补充药品,做好再次出诊准备。
关于120救护车出诊的规章制度篇三: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院领导同意。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院领导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我院由院办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上班时间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下班时间应在半小时内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由院长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救护车收费标准
依据:《兰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08 年修订版》
救护车费(五公里内,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20元/次 救护车费(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3元
救护车费(接送传染病人、五公里内) :45元/次
监护型救护车加收1元/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