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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4-12-22 14:05:11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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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篇一: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20110102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来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呢?一、律师在辩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二、律师始终围绕着怎样让最终的审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而尽力作出不懈的辩护,那种唇枪舌战和针尖对麦芒的有的放矢的战斗着实让我佩服他们;三、我们的社会一直在呼吁倡导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可是,社会现实永远是残酷无情的尤其面对金钱利益的时候,甚至亲兄弟都有可能翻脸不认人最终对簿公堂;四、社会中人都是良莠

不齐的,千人千面的,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去善良正义诚信,我觉得真正意义上的门不闭户,道不拾遗的善良社会其实是一个永远的乌托邦之梦,所以这就更加需要法律的后盾保障与防范,社会的需要就是我们法律人的市场;五、在庄严神圣的国徽下,居然有一位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人民法官不自觉的在“堕落”(打瞌睡),这不得不让我去肆意的想象现在的司法执法乃至立法的现状,还有,难道在审判庭上唯有审判长在中流砥柱吗?左右之审判员几乎不置一词甚至想离开就离开,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吗?这点我确实搞不懂。六、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觉得确实太需要各方面的能力啦,司法考试是一大挑战,我想,律师行业就更是挑战啦,尤其是像上海、北京那样的大都市,所以,我更加觉得现在的自己要抓紧培养与挖掘自己的能力与提升综合素质,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及参与社会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担当今后要面对的诸多挑战,以不变应万变。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篇二:旁听法庭庭审感想

旁听法庭庭审感想

20111590805 杨琨

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天气晴。在这秋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一行七人驱车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旁听庭审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经过例行的安监,我们来到了法院的四层。面对着一个又一个的法庭,我们有点晕,怎么听啊?也算是运气不错,再辗转到了六层后,正好有一个法庭在准备开庭。经过和书记员的简单沟通,我们上交了身份证,坐在了法庭的旁听席等待开庭。

这次审理的是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开过两次庭,持续了四个多月,这是第三次,所以案情我们掌握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原告借给被告一百万元,被告无力偿还,但被告认为这一百万是原被告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原告所投入的资金,于是双方产生纠纷。再加上双方之间还有很多其他法律关系,案情十分复杂,所以无法掌握到全貌。

一开始,法官并不在场,由书记员组织双方补充提交及交换证据,并指出不认可的对方证据。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左右。然后从审判席侧门上来了一个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后,开始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提问,内容包括“为什么提出了几个新证据?想证明什么?”等等,还对一些事实情况询问了双方。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然后又从侧门上来了两个法官。这两位法官对于我们的到来显然有些惊讶,还向主审法官询问了一下。三位法官都落座后,主审法官简短的宣布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由XXX组成合议庭、告知诉讼权利等事项,现在开庭。同时还告诉书记员把刚才他和原被告双方说的话记录为???(没听清)。正式开庭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组织双方对于新提交的证据以及前两次庭审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律师唇枪舌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原告当事人一度情绪有些失控,欲与被告律师争吵,幸亏原告律师及时制止才作罢。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这一段比较平淡,感觉被告理亏的很明显,没有什么精彩之处。最后就是询问双方是否坚持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庭审就结束了,我们这次的实践活动也就完成了。

流水账记完了,该写点干货了。

在这次旁听庭审中,我感受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1.书记员在庭审前的证据交换阶段客串了一把审判员。我们刚进入法庭的时候,只有书记员一个人,他当时坐在审判员的位置上接收原被告的新证据,然后又转到书记员的位置开始敲字。虽然早都听说法院“案多人少”,但看到这样一人兼两角的情况还是让我吃了一惊。后来才知道他是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

的主持下进行。而由书记员主持证据交换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2.审判过程多次被案外事件打断。庭审中有几次被敲门打断,大多是因为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来送他们的文件、证据和案卷材料等。

3.法庭纪律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我们同学中有一位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了录音。貌似还有个规定说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不得记录,但我们所有同学都进行了记录。

4.两名代理审判员形同虚设。两名代理审判员不仅来的很晚,而且在庭审过程中未发表任何意见,感觉是为了凑数而来。因为审理期限超过了简易程序规定的三个月,所以要转为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所以随便拉了两个代理审判员来凑数。这样就直接把设置合议庭的目的给规避掉了。

5.庭审过程不甚严肃。庭审的过程中,审判长接电话一次;被告律师发短信一次,还让法官“稍等”。这实在令法庭在我心中的威严形象受到了损害。

通过这次庭审活动,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1.陈述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庭审过程中,原告当事人发表过几次意见。也许是未经受过专业训练的缘故,讲的比较罗嗦,搞的审判长有些不耐烦,甚至说出“不就是怎样怎样??”这样的句式来进行总结。这样的陈述,即便是你占理,如果未能让法官清晰明确的了解案件的情况,那和没说没啥区别。万一遇到不愿总结的,听不明白就当作没听的法官,那可就完蛋了。

2.对于证据一定要非常熟悉,对证据的选择要非常谨慎。在质证阶段,原告律师抓住了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中的一个漏洞,事实上使被告产生了自认的效果。而被告律师显然对此准备不足,支支吾吾,最后只能以“要与当事人核对”为由搪塞过去。但这也引起了审判长的极大反感,认为被告律师是在拖延诉讼时间。

3.法庭的辩论并不像辩论赛的辩论那么紧凑,应该要想清楚再说。对方发表意见后,法官让你发表意见,这时并不像辩论赛一样,就必须立马站起来回话,而是可以查阅一下案卷和证据,并且和另一位律师商量商量,再发表意见。虽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给人的感觉更显得理直气壮一些,但如果说错给对方留下把柄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总的来说这次旁听庭审的经历还是很不错的,很愉快也很有收获。也确实是运气好,听说其他组的同学还有开庭没多会双方就和解了的,搞的程序都没进行完,都没法写感想。

旁听庭审的心得体会篇三: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一: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

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201302020211陈安琪 法学13102班

时间:2015年6月

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

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

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

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

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

**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

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

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

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

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

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

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

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

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

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

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

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

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

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

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

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

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

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

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

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

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

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

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

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

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1、对庭审的有关程

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

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

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

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

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

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

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

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

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

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

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

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

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

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

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

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

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

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

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

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

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

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

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

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

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

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

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

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

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二: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

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2年3月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

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

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

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

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

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

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

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

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

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

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

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

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

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

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

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

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

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

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

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

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

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

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

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

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

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

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

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

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篇三: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

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20110102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

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

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

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

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

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

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

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

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

赔偿请求的证据,

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

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

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

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

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

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

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

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

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

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

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

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

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

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

有一些人的作风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过一些现象让我思绪纷飞,这是为什么

呢?一、律师在辩

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二、律师始终围绕着怎样让最终

的审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而尽力作出不懈的辩护,那种唇枪舌战和针尖对麦芒的有的

放矢的战斗着实让我佩服他们;三、我们的社会一直在呼吁倡导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可是,

社会现实永远是残酷无情的尤其面对金钱利益的时候,甚至亲兄弟都有可能翻脸不认人最终

对簿公堂;四、社会中人都是良莠

总之,通过这次旁

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

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

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

谐。

篇四: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

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

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

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

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

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

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

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

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

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

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

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

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

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

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

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

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

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

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

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

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

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

的方向。

篇五:法庭旁听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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